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院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从“三力”师专创建特色鲜明的师范本科院校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 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学院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重在预防,快速反应
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的预知、预警和预报,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确保发现、 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3.统一指挥,依法处置
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明确指挥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预防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正确应对,依法处置,确保处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系统联动,协同应对
全校一盘棋,构建校内各单位之间及学院与校党委、校行政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形成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汇聚合力的工作格局。
5.完善机制,加强保障
在制度上、组织上、物资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6.管控舆论,正确引导
加强舆论管控,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信息,为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情环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以下七类:
师生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我院师生员工为主要致因导致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集体上访等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政治性活动;持有、观看、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等。
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危化品泄漏、爆燃、特种设备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校园交通事故,各类暴力恐怖袭击,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等。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或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肺结核、甲流等。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洪水、地震、龙卷风等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或校园信息系统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活动的重大舆情事件;窃取、伪造、泄露各级机关部门、学院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攻击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以及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瘫痪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等。
教育教学及招生考试类突发事件
包括: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严重违背学校相关规定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学事故;在各类招生及考试中发生的群体性作弊、情节恶劣的失泄密、拘私舞弊,并对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等。
(五)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中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校外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中重大事件(Ⅱ工级)标准,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调度校外多个部门及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中较大事件(Ⅲ级)标准,需要上级党委、政府调度校外个别部门及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Ⅳ 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中一般事件(Ⅳ级)标准,学校通过调度有关部门及单位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级别划分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分类确定。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突发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党总支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教研室张主任,办公室主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务秘书,辅导员,班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全面负责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突发事件将要发生和已发生时,即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与校内相关部门紧密联络,当突发事件超出我院的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报送,请求支持和帮助;部署和总结我院年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
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整改隐患;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及日常管理,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必要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2.按照“安全第一”和“重在预防”的方针,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二)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院可依托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领导小组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以适宜的方式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 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微博微信、广播、手机、校园网或会议通知等方式进行。
3.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及时按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对准备。
(4)调集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 设施,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6)报请上级部门协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饮食、交通、通信、网络、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必要时转移、疏散或撤离突发事件可能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8)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9)法律法规和文件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保障
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互助配合,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准备,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协同联动,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学院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启动响应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校主要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一线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视突发事件情况和性质,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2.较大事件(Ⅲ 级)和一般事件( Ⅳ 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 级)和一般事件( Ⅳ 级)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深入现场,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在一线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1.火灾
学院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 迅速向学院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势较小、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2.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院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院领导。 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服从学校应急小组和校党委、校行政作出的防范措施、安排。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5.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四、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送要求
1.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学院各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强化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最先发现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有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应力争在20 分钟内向分管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 40 分钟内进行书面报告。
2.信息报送要迅速、准确、保密,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 应于事件发生后4 小时以内续报详细及后续进展情况。同时把校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予以传达落实。并于接报当天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4 小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院已采取的措施;
(4)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 应急结束与善后处理
(一)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各类突发事件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链条过程中,其新闻发布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或领导小组指定的机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编造、传播或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
(二)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彻底消除,由校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对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应急措施、处理结果、发展趋势和产生影响等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估,于应急处置终止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六、 附则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2. 本应急预案由学院党委党总支、行政制定,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3.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