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18日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文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无诈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函〔2023〕12号)和《关于印发全省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教信函〔2023〕13号)精神,经研究,我校将于9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周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校园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营造反诈浓厚氛围,提升宣传实效,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现将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识诈防骗知识普及。围绕当前常见的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贷款、虚假征信、虚假购物服务、冒充领导和熟人身份、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冒充公检法等政府机关诈骗及裸聊敲诈等10类高发案件,解剖典型案例、揭露诈骗伎俩、提炼防范要点,增强广大师生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二)涉诈违法犯罪警示。结合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非法买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重点对学生开展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阐明危害后果,帮助师生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守法观念,避免其充当犯罪分子的帮凶。揭秘境外“高薪招工”骗局,避免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被蛊惑出境作案。

二、有关活动安排

宣传周活动期间,全校各学院、部门统一步调、同向发力,认真抓好有关活动落地落实,确保实现师生群体宣传全覆盖。

(一)继续开展“无诈寝室”评定活动保卫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无诈寝室评定工作、发放获奖证书,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无诈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评定。(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收看一套视频课程。活动期间,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精心打造“反诈大讲堂”系列直播课程,于9月20-26日19:30和20:00分别在“江苏反诈”快手政务新媒体号、江苏教育信息化微信视频号“苏e直播”等媒体进行直播和重播。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学生老师家长收看,确保全员受教、入脑入心。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组织收看活动情况(包括视频、图片等)报送玖兴楼B104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288307。电子档通过校园新OA系统报送党委保卫工作部全体人员收。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学院负责集中展播收看反诈电影、反诈视频,组织主题班会,开展观后感讨论;保卫工作部、各学院负责在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海报、传发宣传手册;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依托校园信息公告屏、教学楼标语屏、校园电台、新媒体号等宣传阵地,滚动播放反诈主题公益音视频、标语口号。

(四)开展“手抄(写)一封信”活动。各学院组织全体新生完成“手抄(写)一封信”活动。完成方式:一是学生“手抄一封信”,信的内容为《加强自我防范 严防电信诈骗--致全市大学生的一封信》;二是学生“手写一封信”,以反电信网络诈骗为中心,体裁、题材不限,500-1000字左右。两种方式任选其一,信的落款为学生的班级与姓名。完成时限:2023年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学生完成作业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装订后交到所在学院,由该学院负责统一交到玖兴楼B104室李老师处。

(五)大力推广一批反诈官方号。各学院、部门要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实名注册并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各学院组织全体新生进行注册,并核查老生注册情况,务必做到所有学生全部注册并开启来电预警功能。注册情况于9月26日一并报送保卫工作部。各学院、部门要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主动关闭没有实际需求的境外短信和来电业务,积极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江苏反诈”官方政务号、“江苏教育信息化”公众号反诈专栏,提高受宣频次,降低涉诈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部门要紧扣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鼓励“硬核”宣传,落实工作措施,既要确保反诈宣传无死角,又要确保宣传内容不老套,切实取得宣防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学院、部门要成立反诈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加大校园反诈工作力度。

(三)强化工作创新。各学院、部门要认真总结反思以往反诈宣传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创新宣传的理念、内容、方式、载体,调动整合各方力量资源,提升宣传品质、打造宣传精品,探索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采取精细化、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推动反诈宣传活动遍地开花、入脑入心。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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