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年05月05日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文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定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苏教2019〕5号)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构建和谐平安港城和平安校园,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抵制校园黑恶势力和套路贷、校园贷等不法行为,“三力”师专改革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重点打击对象及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公布举报方式,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群众积极举报校园欺凌、套路货、校园货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措施
     各学院、部门可通过横幅、电子屏标语、主题班会、集体签名、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板报、专题讲座、教育活动以及校刊、校园广播等载体形式,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宣传“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以及相关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校园集中宣传月活动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上级精神,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把宣传活动和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査、同落实。

 二要突出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要牢牢抓住“扫黑除恶”这一主题,重点围绕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干扰项目建设,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等。要将日常性的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内容,确保宣传效果。

 三要注意材料收集,强化信息报送。各学院、部门要注意收集活动的资料和图片,及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5月27日前,各学院、部门将活动总结(含图片、新闻报道)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保卫处(玖兴楼B104室)李老师,联系电话:15261310856(220856),电子版通过校OA系统报送保卫处全体人员。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9430

 

附:一、连云港市“扫黑办”举报途径

公民可通过信件、短信、电话、现场、网络等途径举报线索

市扫黑办在市公安局一楼设立举报接待受理室,接待来访群众。

24小时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0518-81861111

非工作时间:0518-110    12389

短信号码:发送短信至0518-110

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ygsdhb@163.com

连云港警方”“连云港微警务”“连云港民意110”等微信公众号、警方微博专栏

公民信件举报可致连云港市“扫黑办”收,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9号,邮编222006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1.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零容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3.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港城社会和谐稳定

5.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6.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举报线索人人有责

7.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9.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保护伞”

10.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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