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及2018-2019学年度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2月04日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文
各学院:
请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学生学业警示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附件1),统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2017、2018级学生的补考后不及格情况。并结合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情况,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及2018-2019学年度学业警示工作,并于12月13日(周五)前将警示名单(附件2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并将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院章后交至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 :
附件2:
附件3: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