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2月05日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文

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提前备战下一届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优势和特色,采取学校规划选题与各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形式,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成果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二、遴选原则

1.成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领教学改革方向,在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属于国内、省内首创或部分首创。

2.成果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要有鲜明的特色,在教育教学管理、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特色,在同类高校中优势突出。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联合申报。

三、选题方向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题: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与改革。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3.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在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4.实践教学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5.其它方面。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在高职教育培养体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2)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研究团队

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五、工作安排

1.项目分类

培育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培育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6项,其中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3项。以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目标。

2.项目申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选题,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书》(附件1),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

3.项目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并设立培育经费。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23日前将《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书》(一式3份)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玖兴楼B219室),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档发送至442905386@qq.com。《汇总表》由各单位填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房强(220361)、武丹(269903)

 

附件: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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