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连回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年02月20日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文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校开学时间已经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有关要求作了延迟。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教职工返连回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既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又要切实增强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目标要求,全力以赴抓牢抓实各项工作。按照校党委提出的“六严六到位”要求,多措并举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开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教职工返连回校要求

1.两种情况暂不允许返连回校

现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教职工,在疫情解除前原地待命;

最近两周内,有湖北等重点疫区进出(含经、停、转)经历或与疫区来访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含家属),目前尚处在连云港以外地区的。

2.满足五个条件可返连回校

非疫情严重地区;

返连前两周个人无干咳、乏力、发热等前端症状;

无医学和集中隔离史;

无密切接触史;

假期共同生活或密切接触亲属无医学和集中隔离与密切接触史。

3.落实好报告备案制度

教职工要向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返连回校前出行及健康情况,承诺无疫区进出经历或与疫区来访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且无发热等相关症状,学院(部门)核准备案,并动态掌握其返连后两周内居家隔离的健康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实施分类管理

目前不在连云港市区、有教学任务和工作安排且符合返连回校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应在2月26日前经批准返回连云港市区;

从外地返回连云港市区的教职工,确认在其行程密切接触人员中,无被医学隔离、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情况下,须继续居家隔离两周,确保无任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含疑似)症状,方可到校开展工作;

无外出经历,一直在连云港市区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在确保无任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含疑似)症状,严格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春季学期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学院(部门)注意事项

1.关心不在连教职工身体状况,督促并协助做好各类信息报送工作;

2.督促不在连教职工服从配合好所在市县区以及街道社区村镇的疫情防控工作;

3.督促近期入苏教职工按要求进行在线系统申报并将情况汇总反馈至校防控办;

4.切实掌握返连教职工行程和自我隔离情况,并及时向校防控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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