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创建“三力”师专的号召,更好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校学生认真学习、积极服务、开拓创新的精神,现决定举办2019-2020学年我校大学生“实力之星(学习)”、“活力之星(服务)”、“魅力之星(双创)”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出“实力之星(学习)”、“活力之星(服务)”、“魅力之星(双创)”各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参评学生原则上是高年级学生。
(二)类别条件
实力之星(学习):
1.有较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
2.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均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并能够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通过江苏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国家或江苏省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
4.参与网上“青年大学习”的次数全年不少于20次。
“活力之星(服务)”:
1.热心公益事业,传播公益文化,关心集体,服务他人,得到广大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2.积极投身大学生日常管理,在校园文化、学生会建设、社团建设、宿舍管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地共建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乃至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3.至少满足一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生社团担任主要干部并任期半年以上,工作负责,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开展具有本社团特色的各项活动,所管理的学生社团运行状态良好。
(2)已是红十字会注册志愿者,每学年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服务活动时间不低于60小时(需提供相关服务时长的证明材料),在志愿实践服务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
“魅力之星(双创)”:
1.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及工作,具有钻研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开创精神,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校期间有科研创新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科技创新类专业论文或曾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两位);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奖;
(4)参加省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获得奖项;
(5)自主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创业团队正式登记注册并初具规模,或已获得相应培育孵化资金支持,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四、申报名额分配
各学院的申报比例为“实力之星(学习)”、“活力之星(服务)”、“魅力之星(双创)”各1个,机动申报名额为学院学生总数的0.2%(机动申报名额可申报“三星”中的任何类别;同一类别有多人申报的,请做好排序);校级学生组织申报名额为组织总人数的0.2%。
五、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19日,各学院组织评选推荐,将申报表及相关汇总表的电子及纸质版材料报至校团委。
第二阶段:4月20日至4月23日,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提名人选,并通过校园微信平台组织师生民主投票。
第三阶段:4月24日至4月26日,进行专家评审并综合网上投票情况,评选出连云港师专“实力之星(学习)”、“活力之星(服务)”、“魅力之星(双创)”各10名。进行全校公示并表彰。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团委所有。
校团委 学生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