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高级职称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06日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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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我校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附件1:2021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其中2020年已公示的通过资格审查的2021年继续申报人员填写《附件2:资格条件审核表(1)》,2021年新增申报人员填写《附件3:资格条件审核表(2)》。
资格条件审核表和教学情况统计表中需要各单位独自审核的内容,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审核人审核签字。同时,组织好申报人员的民主测评工作(所有申报教师系列均在相关学院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和测评材料随汇总表、审核表一同上报。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核依据原文件,评审程序和办法不变。其中2021年资历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调整如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请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 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不接受个人申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待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公示后,进行代表作鉴定。
联系人:祁明秀 联系电话:220132
人事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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