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苏高职培函〔2022〕9 号 )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公布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和省级培训项目任务
见附件1-2
二、培训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优先考虑有需求的老师和我校近几年补充的青年教师,依据2022年开设的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进行精准选派,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更改。
(一)各类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国家级培训项目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每学院限推荐1人;
(2)“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每学院限推荐1人;
(3)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每学院限推荐1人;
(4)产业导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每学院限推荐1人;
(5)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每学院推荐1人;
(5)专业带头人国际化培训:每学院推荐1人;
国家级项目(项目编号 2022GZGP01-2022GZGP15、2022GZGP24、2022GZGP31-2022GZGP34,详见附件 1),参培教师于 6 月 6 日 8:30 开放报名系统,发布地区验证码开始报名。参培老师不可随意更改报名项目。
2.省级培训项目
(1)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每学院推荐1-2人;
(2)教师基本素养培训:每学院推荐1-2人;
(3)高职教育热点专项培训:每学院推荐1人;
(4)教师专业技能竞赛教练培训:每学院推荐1-2人;
(5)教师网络专题研修:每学院推荐1人;
(6)境外研修英语能力提升培训:每学院推荐1人;
(7)管理者专项培训:每学院推荐1人;
(8)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每学院推荐1-2人。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专业技能竞赛教 练 培 训 、 综 合 素 养 提 升 培 训 , 项 目 编 号 为2022GZSP01-2022GZSP20 、 2022GZSP30-2022GZSP53 、2022GZSP60、2022GZSP62-2022GZSP71,于 6 月 6 日 8:30 开放报名系统,开始报名。参培老师不可随意更改报名项目。
教师基本素养培训、高职教育热点专项培训、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英语能力提升培训、教师网络专题研修、教师管理者培训,项目编号为 2022GZSP21-2022GZSP29、2022GZSP54-2022GZSP59、2022GZSP72-2022GZSP73,于 6 月 13 日 8:30 开放报名系统,开始报名。参培老师不可随意更改报名项目。
部分省级培训项目,项目编号为 2022GZSP61,该类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发文通知。
(二)各学院、部门根据2022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按给定名额推荐参培教师,学校根据师资队伍现状统筹研究,确定最终派出名单。
(三)请报名培训的老师务必加入连师专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答疑QQ群:103152135
(四)2022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报名须登 录 “ 江 苏 省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培 训 网 ” ( 网 址 :http://spzx.jsut.edu.cn)“快速通道”栏,选择“国培报名”或“省培报名”,培训系统于 6 月 6 日 8:30 开放,发布报名所需地区验证码。本次培训报名工作依据项目类型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各高职院校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项目开班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报名。
经审核通过的参培教师,须按照培训单位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按时报到,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培训,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培的,应事先向所在学校和培训单位书面陈述事由,送培学校应及时改派其他教师参加,同时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报名变更申请表》书面告知培训单位和省高职师培中心。未经学校同意或擅自不参加培训者将通报省教育厅并不再安排其参加省级以上培训。
参培教师在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及 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培训单位管理,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完成培训项目规定的学习任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延期报到、缺勤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累计请假超过项目总课时 1/5 者或无故缺勤超过项目总课时 1/10 者,不得结业,已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 培训经费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培训费、食宿费等培训经费由省高职教师培训中心依据项目类型及经费标准核拨至各培训单位,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承担。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门组织老师填写《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由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于5月27日上午下班前送至组织人事处B509,,电子版发送至1605878687@qq.com。联系人:祁明秀,联系电话:220132。
人事处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