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通知《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连云港师范学院的函》(教发函〔2025〕21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我校已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连云港师范学院。学校名称变更后,学校财务账户名称及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已经变更为连云港师范学院。至此,我校的发票开票信息变更如下:
纳税人名称 | 连云港师范学院 |
纳税人识别号 | 1232070046804739XA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 |
开户行 | 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新区支行 |
银行账号 | 1107020009000031894 |
特别提醒:
1.学校从5月15日起将使用新的开票信息对外开具发票。
2.学院(部门)和个人5月15日前使用学校原开票信息开具的发票仍可用于正常报销业务,5月15日起请使用新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5月14日